安全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落实各自的责任,特制订制订。 1 、学校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安全员,按照学校安全责任区域的划分,该区域负责人为区域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区域范围内的人、事、物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上报。 2 、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各自区域的安全隐患以及书面形式及时向安全员或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不报或隐瞒不报者则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3 、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因安全员、总务处负责人或安全领导组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人)负主要责任。 4 、因第一责任人敷衍失职,不仔细检查,而被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则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5 、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安全员负连带责任。 6 、对安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人员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监督领导负主要责任。 7 、在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区域)负责人,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凡被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评优、职务聘任资格,并扣发一个月奖金,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 、对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好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奖励一个月奖金。对有突出贡献者,奖励二个月奖金,评优、职务聘任优先。 |